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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优秀13篇】

时间:2026-03-01 01:08买卖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

最新购销合同 1

购销合同(百货)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产品购销合同 2

甲方:武汉三镇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冷冻鸭事宜特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一、供货产品品种数量及价格

备注:

1、数量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交货期:乙方不晚于20xx年10月31日将3000只老鸭送达甲方仓库;乙方不晚于20xx年11月15日将5000只老母鸭送达甲方仓库。

二、产品质量

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对每批次供货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检疫证》、《非疫区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等各项必要的证明文件;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行政许可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4、乙方向甲方销售的冷冻老鸭和老母鸭必须加工干净,掏肚(不剖背),无杂毛,不含内脏,带掌,肉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每只老鸭净鸭的平均重量达到一斤六两,每只老母鸭净鸭的平均重量达到一斤六两。如未达到约定要求,就不足部分折扣相等的价款,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5、乙方在储存装货运输时应当确保产品不受任何品质上的损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在上述活动中保证维持符合冷冻鸭产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交货时须保持冰冻状态,不得将冷冻鸭同其它品类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一并储存运输。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包装方式及运输

1、冷冻鸭产品包装:内用塑料膜包装,外用编织袋包装,每袋装25只左右,封口严密且无破损无污染;外包装必须标明乙方的公司名称、生产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

2、运输方式为冷藏汽运,运输时保持车厢环境温度在4℃以下,且货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5℃以下;运输及相关费用、货运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

交货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凤凰山开发区凤凰路22号,武汉三镇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仓库。如交货地点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的当天,对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种、外包装、外表质量进行确定验收并索取《产品检疫证》《运输工具消毒证》《产品合格证》,在相关的单据上签字说明,并将情况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内在质量如:产品重量不足、发生质变、腐臭等,由甲方在生产使用此批次产品时,甲方质检部门出具质检报告通知乙方。

2、甲方在验收时,按以上程序对乙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产品运抵甲方十五天内未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产品质量的异议,则视同该产品合格。

3、甲方在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发货部位不对等,必须即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决不能将其产品继续使用,否则视同该产品合格。

4、甲方有权将此批次产品送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发货品种不对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甲方拒绝接受乙方之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1、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提供产品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代为收购的农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2、甲方将货物验收无误后,收到发票起的十天内,按实际收货数量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收款指定账户:

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及甲方的需求,并保证该产品不会对甲方所生产的产品造成污染。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执行期:

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04月14日止。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确须变更时,应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可另订立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甲方:武汉三镇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办公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凤凰山开发区22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地 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 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月日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月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合同 4

甲方:储运商场

乙方:滇雪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为使乙方产品在甲方所在地推广销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在当地(个旧市区)销售乙方生产的各种瓶装的调和油、菜籽油,甲方是乙方在当地的独家经销商。

二、 乙方对提供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qs认证)、工商执照等相关文件。

三、 供应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如市场价位变动,须经双方协商认可,才得调整。

四、 乙方供货后开据增值税发票(13%)给甲方,甲方一般情况下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款项。

五、 为鼓励甲方在合同期内分销乙方产品,甲方销售乙方产品30万以上,乙方从供应价格中提出10%返利给甲方,购买宣传促销车,该车产权归甲方所有,30万以下的返利双方商议。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甲方: 乙方:

工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砂石的供需事项

一、 乙方提供的砂石必须为合格产品,不允许出现不合格产品,否则视乙方违约;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确定,数量甲方签收为准。

二、交货地点:甲方堆料场 。

三、交货方式:由乙方运至甲方现场,一切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安全事故产生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数量验收:砂石按实际方量计算,以甲方验收人签收为准。

五、质量验收:乙方所有砂石含泥量、压碎值、强度、级配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 月底结算,甲方向乙方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砂石供应,如不能保证砂石供应, 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或人民法院调解。

九、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产品购销合同 6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7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和产品包装

(一)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Vad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买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二)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 ;()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__。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一)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二)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三)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________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_____运输到后甲方负责到_______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购销合同 8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销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二、需求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保证:

1.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且符合生产使用。

四、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

1.供方应负责指导需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后10日内完成。

2.安装调试地点:需方指定地点(省内,需方承担运费,运费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验收由需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供方应答的产品配置、性能指标等进行验收。

五、培训:供方负责对需方的有关使用、维护、维修人员进行安装、操作、维护维修培训,培训可由需方进行远程指导或现场培训,如需现场培训,培训人员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餐旅费、工资)。

六、特殊工具: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七、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更换项目耗材除外,包括滤、活性碳滤、膜、石英砂、清洗药品等。

八、售后服务:

1.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工作及时正常运行。供方须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备件并终身维修。

2.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电话维修服务或远程免费指导服务,并进行终身远程维护。

3.供方在接到需方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予以维修或远程指导,直到解除故障为止。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需求方共同承担。

九、交货时间与方式: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货款后15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并将用户验收单交给需方。交货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国家正规的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进行,保证运输物品不受任何影响。

十、费用支付:付款方式:

1.第一笔货款: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30%的货款为定金。供方在收到需方汇款凭证后的10日之内备货并等待通知安排安装,需方在货物到场后15-20日之内安装完成。

2.第二笔货款:安装完毕,设备运行正常,产品水质正常(电导率10/以下)付总货款50%。

3.第三笔货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天内。付总货款的余下20%。

4.指定收款资料收款人名称与账户信息:

5.发票交付之日,发票交付之日在收第三笔货款之时交付。

十一、反渗透纯水设备产水水质为电导率小于10/,如果水质降低在10/以下时,需更换或者清洗反渗透膜及耗材。(水源要求为市镇自来水小于210/)

十二、其他: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由供方负责。

2.需方以后若从供方采购耗材,按照附件中《耗材表》的价格执行,如果整个行情价格变化,则双方协商调节价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______供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

关于购销合同 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向乙方供货,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产品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接收退货。

2、甲方提供产品,由乙方管理和销售。

3、甲方按照乙方需要准时准量供货,送货时视作产品已销售,每次送货甲乙双方应仔细清点,如有残次、过期产品甲方及时更换。

4、甲方提供展柜(价值1800元)一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交保证金800元整。乙方每个季度销售满100件,返还乙方保证金及优惠400元整,每增加50件返200元。

5、乙方每次月3日前及时同甲方结账,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协商。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饮料购销合同范本(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货给乙方饮料:

总计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保证其获得所售商品途径的合法性并保证自身拥有该商品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收到款项后于 日内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并开具发票,运费及货物在途风险由甲方承担。货到后经乙方验收无误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或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1%承担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所供饮料不得有假,如甲方违反该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就建筑红砖买卖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价格

品名 单位 数量(块) 单价(元) 金额 总价(元)

红砖 块

合计大写: 元整

二、 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

1、货物的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在乙方规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对货物共同验收,甲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符合建筑用红砖的规定。

3、乙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乙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三月内将货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购销合同的简单 11

甲方:昆明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a、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

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

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退货比例使用时间退货比例

未使用已使用未使用已使用

一周内100%一个月内80%

一星期内90%两个月内70%

十五天内85%三个月内60%

乙方已收到《xx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明x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1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经过对所需固定附着式塔式起重机项目进行招标,确定乙方为供货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一、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需满足一下要求:

1、 QTZ-40 塔机用电缆线按112米配臵,钢丝绳按380米配臵;每台 塔机用电缆线按140米配臵,钢丝绳按380米配臵;

2、、合同单价包含材料、机械、设备、装车运输、税金、安装方案的提供、指导调试等费用;

3、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更换零配件,常用配件乙方必须6小时内提供,小件特殊配件在2日内提供,大件特殊配件3日内提供。零配件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零配件单价明细表。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及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深圳市安检站验收要求,并承担产品质量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适用于本合同的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GB10057《塔式起重机检验规则》;

2、GB/T5031-94《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

3、GB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4、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章程》;

5、JG/T5112-1999《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制造与检验》;

6、JG/T50821-1996《建筑机械设备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7、JCJ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章》;

8、GB/T13752-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9、GB/T17806-1999《塔式起重机可靠性试验方法》;

10、GB/T17807-1999 《塔式起重机结构试验方法》;

11、JC/T5037-93《塔式起重机分类》;

12、JC/T53-1999《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13、JC/T54-1999《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14、GB/T8918-1996《钢丝绳》。

三、 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项后5日内,乙方必须将本合同约定设备的“基础图”、“平衡重量图”及“预埋螺栓”供应到位。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负责把两台塔式起重机主机及相关设备(主机高度为28米)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延寿工地),其余标准节及附墙等设备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供货到位,否则,对于因设备供货不及时而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自愿从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币贰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遇特殊情况需进行零配件更换,乙方保证及时供货。

3、乙方负责将设备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运输、装车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送货清单一式贰份,并加盖公司印章。设备到工地现场后,由甲方指定专人按合同规定的要求验收并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签字确认仅表示对设备名称、规格、颜色及表面状况、供货时间、供货数量的确认,不表示认可货物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在供应标准节时必须随机提供安装所用的各种螺丝及垫片。

四、包装标准:整机裸装,随机附件和随机文件用铁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乙方需随货提供装箱清单、随机零配件清单及随机配带小型工具清单等所有随机出厂资料)。

五、 结算方式:(略)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设备到场后,乙方必须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并负责指导塔机调试事宜;

2、乙方所供设备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不合格产品,更换相同数量、相同规格型号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对于因设备质量不合格产生的工期延误,乙方自愿从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币贰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若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塔机坍塌等所有安全事故,经政府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即使设备验收合格也不能免除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乙方需承担的质量责任;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向甲方供货过程中如存在欺诈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直至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其义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则应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发放货物,待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后,乙方立即按甲方要求予以供货;在整机运行一年后10日内(含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支付质保金时需扣除乙方在质保期内应承担的相关费用),逾期甲方按每天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超过质保金付款期限三个月后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本合同标的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费结算期限自标的物到货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使用费为每月人民币叁万元/台,进退场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每台,甲方在之前所付的任何款项均作为使用费处理,返还标的物结算时多退少补。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13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供货材料

杉木双面无结指夹扳规格2.44米、1.2米、0.01719000块、每块为198元,小计3760000元,杉木单面无结指夹扳规格2.44米、1.2米、0.01718000块,每块为188元,小计3384000元,本次合计采购金额为7144000元。上述材料的价格是包到乙方施工现场包下车费的价格。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异议的期限

杉木指夹板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宽度、厚度执行,木胶板的材质必须跟样板一样,厚度不得低于已定的规格,并必须保证质量合格,验收方法到乙方施工现场按实点数,由甲方提供,供货单、库管签发验收数量单(三联单),依送货单验收,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

三、结算方式

以第一次送到乙方施工现场的日期为准,两个月内支付所送材料款的80%,次月金额支付所送材料款的。尾数。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执行合同中,不得向其他供货商供货,如不按合同规定,甲方可拒绝送货,乙方每天应承担甲方总货款的4%违约金,若甲方不能满足乙方需用,耽误乙方施工工期,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需方施工日期按时送货,(但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报的数量多少)若甲方不能按时供货到场,给乙方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所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3、甲方供货的材料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乙方有权退回或酌情扣除材料费。

4、乙方若向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若甲方供货不及时,每天应承担当日货款的2%违约金,但遇不可抗拒力或甲方按提前通知除外。

6、乙方按合同付有所有货款,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每超过一个月未付金额的3%算违约金。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依法向双方依据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并提出充分理由,以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项目部备案一份,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任何双方无权更改,材料供货完成,材料款结清后即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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