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电脑管理制度 1
一、计算机室的装备是学校重要的现代教学设施,要严格管理,科学使用
二、确保计算机室用电安全,电源要有良好的`接地,开机前管理人员要检查电源电压。
三、计算机室要求保持干燥无尘,适时通风换气,保持机房清洁。
四、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在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损坏机器由�
五、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上机守则》,听从教师指导,做好上机记录。学生上机操作时,教师不能离开机房或委托学生代管。
六、学校教职工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到机房擅自操作。外单位人员进机房操作,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批准。
七、做好计算机室的维护工作,使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计算机进行开箱拆装,以防损坏。
八、严格控制外来磁盘使用,严禁不健康软件进入学校机房,定期做好防病毒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计算机室的专用设备(含微机)要建立技术档案,登记设备编号及记录保养、维修情况。
十、爱护计算机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或搬运机箱、显示器,不得插接或拔下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不准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时间要间隔一分钟以上。出现机器故障应报告指导老师。
十一、在实验课期间,不得随意删除、加密、修改文件。不得在机器上玩游戏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十二、严格考勤,并记录学生上机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
实验完毕后,打扫室内卫生,检查计算机外部部件的数量并填写使用日志。要关好门窗,检查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三、学生上机实验时计算机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指导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正确方法初步处理,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待机房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后及时修复。除机房管理人员外,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工具软件或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十四、学生上网浏览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执行。不得浏览、下载不健康页面,不得发布非法言论
计算机管理制度 2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二、机房管理人员要保证计算机软、硬件运行正常,满足教学需要。
三、上机人员必须服从机房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管理,必须在管理人员和教师指定的位置上机操作,不得随便更换座位。
四、在每一个机器位置建立登记册,整体机房建立一套完整登记册,便于对机房的监督管理,保证公用设备不丢失,运行良好,并便于追查事故原因。爱护公用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照价赔偿。
五、上机人员必须配合机房的卫生保洁工作,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等入内,严禁吸烟。
六、保持机房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在机房内打闹嬉戏。
七、上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随意拨弄、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和私设密码。
八、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严禁一切人员玩游戏、上网聊天、登陆不健康网站。
九、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十、上课或活动结束,按老师要求对机器作适当整理,关闭机器,将键盘、鼠标、凳子归位复原,有秩序离开,管理人员及时检查机房设备,切断总电源,关好窗户、电灯,关闭机房。
十一、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
计算机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计算机管理,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计算机包括局内各队室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办公室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各队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计算机使用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与其它(如空调、照明、电风扇等)要分相用电,严禁其它用电设备使用计算机用电线路。
第五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时间间隔在一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动机箱及设备。严禁带电插、拨各种联接线和接民口卡。
第六条每队室只准一台微机上网使用,使用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着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不良网站。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重要文件等严禁在上网计算机上存放。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掉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阅计算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计算机。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对计算机设备每年应进行两次全面除尘保养。计算机硬件出现故障,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
第十一条每天早晨开机前要清扫计算机表面上的灰尘。若有脏迹应用无腐蚀的清洁剂或清洁抹布擦干净。
第十二条未经办公室同意,局长批准,任何队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未经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将电脑中储存的资料和软件提供给外部人员,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各队室随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或光盘。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叫址设置,影响网络运行。严防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光盘。严禁在机器是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淫秽、反动图片和各种密码。对新购进或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其它附属设备带回家中或其它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计算机耗材要根据实际需要,由办公室统一胸进,统一发放,并做好入库、出库登记。不得私自下载、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严禁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或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在全局通报批评。
计算机管理制度 4
计算机管理等制度
一、机房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档,定期核档,做到帐物相符。
四、作好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完好无损。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不得在室内违规操作,若不听劝阻所造成的损失,必须由责任人全部赔偿。
五、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六、保持机房、仪器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准随地丢弃废物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得任意调换座位。
七、做好安全防范,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开关和门窗。
八、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作好整理,并按要求存放,否则作违纪论处。
电脑操作注意事项
一、注意开关机的顺序,一般开机顺序是先开显示器,后开主机;关机顺序则相反,先关主机,后关显示器。
二、不要频繁开关主机电源,开关之间至少要间隔2分钟以上,应尽量使用热启动键或复位键。
三、绝对不要在带电状态下打开机箱,插拨各种接口卡和连线,带电插拨是十分危险的,轻则造成短路,重则烧毁电脑。
四、关闭显示器后等5分钟,待热量散发后再盖上防尘罩。
五、在驱动器工作过程中(即指示灯亮时),不要插入或取出软盘。
六、关闭主机后应将软盘从驱动器中取出。
七、不要过于用力敲击键盘。
八、要防止液体或其它杂物(特别是金属碎片)落入键盘内。
九、电脑不用时应随手盖好防尘罩,防止灰尘进入。
十、酷热的天气和雷雨天尽量不要开机。
管理员操作规则
一、增强从事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服务水平。
二、负责接收、存储、播放来自卫星电视与互联网站、传统光盘的教学内容,按党员需求提供学习资料。
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维护学习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习质量。
四、及时组织学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综合整理心得体会,交流反馈学习情况。
计算机管理制度 5
一、学校的入网计算机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入网计算机使用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公用信息网帐号用户入网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要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和密码。用户帐号和密码由专人掌握,不得泄密,以免造成损失。
三、工作日每天定期开机入网查询,教委分发于电子信箱的邮件应及时收阅。要求采用电子邮件上报的材料和数据应按时发送上报,管理制度《入网计算机使用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信息网时,操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网上传播、散布、复制以下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2、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
3、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4、涉及*情、淫秽的信息;
5、赌博信息;
6、有损害社会公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五、不盲目接收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以防病毒侵入,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平时应做好经常性的查毒和杀毒工作,加强对计算机进行常规性的维护保养。
六、计算机上网应有上网记录,对每次入网时间、上网操作人员、内容等情况作详细记录以备查。
计算机室管理制度 6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机器的'常见故障及时排除,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二、凡上机操作的学生,应预先划好实验小组,并排好当天的值日生,确保实验室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卫生环境。
三、实验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高声喧哗。
四、进入实验室,应穿鞋套;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纸;严禁在桌面上写划;不准将零食、饮料、雨具等带进室内。
五、上机操作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如出现故障,应找老师帮助解决,不得私自乱拆乱动。
六、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将机房内的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
七、实验完毕,应及时将机器关好,由实验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当天值日的学生,应在其他同学离开后,将桌面、地面收拾干净,废纸倒出,水笼头、窗户关好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凡到实验室上机者,一律按上述规则严格执行,对违反者,将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处以罚款。
信息化管理制度 7
信息中心工作职能信息中心是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学校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建设、管理、服务、维护的只能。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总体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制作、利用、发布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承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职能范围:负责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电话网等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电教、图书馆、阅览室、文印室、广播站和校报等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3、教学任务: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本校的教学计划,提高全省信息技术课汇考的通过率。
4、培训任务:搞好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应用技能。
5、校园网建设:负责校园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6、网站建设: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更新,做好网上宣传和网上办公。
7、照相录像: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学科研究等专题片的制作,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扫描、视频采集等。
8、课件制作: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的制作与保存。
9、信息采集: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采编,建立学校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发布在学校内部办公网上,为教育教学服务。同时,也为学校领导及其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0、电教服务:准备好各教研组多媒体课堂教学任务所用的电教设备,负责学校各计算机室的上机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1、维护咨询:负责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教室、各办公室、广播站、文印室、编辑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班教室的广播和线路,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2、团队建设:信息中心要逐步选聘、培养优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教育教学、电教、管理及服务等各类人才组成的专业队伍,要有很强的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教师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为保证其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各年级组的计算机,年级组长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各处室的计算机,处室主任(负责人)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3、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4、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
5、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
6、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组、处室计算机打游戏、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7、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8、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9、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计算机管理制度 8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3、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机房。
5、机房内严禁吸烟、焚烧杂纸等。
6、应保持机房设备排列正规,布线整齐。
7、保管好室内器材,如有遗失、被损坏,应照价赔偿。
8、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光盘、软盘等上机操作。
9、网络配置及重要数据的修改、生成、网络调整,不得随意擅自更改。
10、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按正确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电脑运行状况,保证电脑安全有序,做好各类设备的开机、关机工作。
11、经常进行外部清洁工作,保持设备整齐、干净。
12、做好资料室的设备、电子资料的变更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和软件台帐。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9
一、计算机是教师了解教育信息、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计算机设备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用途,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
二、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转,防止病毒感染及造成计算机瘫痪,原则上不得将外来软盘、光盘、移动盘等在本单位计算机上使用(若工作需要使用,必须先经过杀毒处理),不得在计算机中任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程序或删除重要文件。
三、不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炒股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进入商业性网站进行猜奖、传销之类活动;遵守道德准则,严禁进入不健康网站;遵守网络规范,不传播有害信息。
四、爱护一切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配置,严禁将计算机设备移作它用,并做好防雷、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以保障计算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实需要,须经管理人员许可。
五、开机、并机等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进行联系处理。使用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六、做好计算机内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要将资料放在c盘,以免丢失。
七、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每台计算机的管理员要认真管理,严格落实上述各项规定。
计算机管理制度 10
办公室配置计算机是为了方便老师学习计算机知识,浏览网络信息资源,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现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的上机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宜把装水的容器放在电脑主机附近。
2、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能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下班后,最后使用计算机的教师要在关机后,关闭插座电源。
3、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电脑位置,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如因此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4、使用u盘、光盘及移动硬盘时请注意病毒检查,避免病毒对计算机、校园网的侵害。
5、办公电脑为教职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学科研之用。工作时间内,不得用于与教学无关的操作,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
6、不要随意下载安装各类软件,修改系统的各项设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7、计算机资源紧缺时,请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由管理具体责任人解决相关事宜。
8、计算机软件、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不私自改变ip地址,不修改有关计算机重要数据,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9、学校教职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法纪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活动。
10、 梅雨季节、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放假前,计算机管理具体负责人要拔下插座的电源插头和网线插头。
信息化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计算机管理制度 12
小学计算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计算机设施的使用,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的良好信息素养,预防网络安全风险,并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内容概述:
1. 计算机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的采购、登记、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安全。
2. 教学资源管理:规范教学软件的安装、使用和更新,确保教育资源的质量和合规性。
3. 学生使用规定:设定学生使用计算机的时间、内容和行为准则,防止网络沉迷和不良信息的接触。
4. 网络安全管理:制定防火墙设置、密码管理、病毒防护等措施,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教师进行计算机技术培训,对学生进行信息安全教育。
6. 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故障报修、数据恢复和突发事件应对流程,确保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计算机管理制度 13
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条 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MODEM、UPS、电源、传真机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硬件管理
第三条 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硬件及相关的周边及外部设备的采购、使用、报废等须经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信
息化设备的使用,信息部没有义务为其提供任何类型的服务支持。
第四条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信息部对公司 1
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未经信息部充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五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的资产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以及信息部。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的用户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相关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应该负责所有的相关费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有义务负责部分或者全部的维修、重置等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的确定由信息部负责,如果公司员工在使用信息化设备中出现硬件故障,请填写《鑫升集团信息化设备维修及耗材申请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或所需耗材型号等相关信息,并通知信息部人员确定故障原因以及维修。
第八条 计算机设备经信息部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发维修的,由信息部负责开单外发,维修好后由信息部确认,使用部门从信息部领取维修回的设备。所有相关维修费用、耗费用,记入相关部门名下。
第九条 为了不影响工作,信息部对所有硬件损件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周边或外部设备进行维修时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供备
用机.(在公司配有备用机时)非信息部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公司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由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软件应用,信息部不提供相关的一切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 公司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上级主管和部门授权认可的公司人员。严禁非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所有资源内容:未经上级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其他人的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内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部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故障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部更新并作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计算机用户不得改动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件设置(尤其:计算机名字、工P地址、浏览器的相关配置等);如果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的软件设置需要进行一系列改动必须向信息部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对于公司的生产管理系统及其他网络应用系统用户,请 3
在用完系统后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五条 不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非系统白带的与工作无关应用程序,此类程序会占用大量的系统资源,降低计算机系统的运行速度,降低用户的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 严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或玩计算机游戏,公司信息部人员会不定期检查公司计算机,如发现有游戏则由使用者负责。同时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四章 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者应开设自己的计算机系统登陆账号,该账号密码,必须使用非空、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密码不得以任何的书面形式的纪录或表示。公司E RP系统使用者的账号、登陆密码必须是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如需更改ERP账号密码顺与信息部门人员联系更改。
第十八条 所有计算机系统的各类账号(包括ERP系统)由信息部统一管理,信息部应对此做一专门档案,严格执行管理过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相应的生产管理系统用户要严格保密自己的账号密码:严禁用户通过任何方式的表示方法向他人泄露有关计算机账号的所有信息(包括账号ID、密码、账号属性、相关说明等)。
第二十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清楚公司有关的计算机管理条例,接受公司信息部对其计算机做的相关安全管理设置和操作。
第二十一条,所有敏感的数据或者机密数据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加密处理;并通过一定的物理安全措施进行备份保密存储。
第二十二条 每台计算机都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如发现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防止病毒蔓延殃及网络上其他的计算机用户;信息部要确保用户计算机上的防病毒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的病毒代码的更新工作正常进行,严禁使用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系统。
第二十三条 所有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软盘、Z I P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在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计算机病毒的查杀。
第二十四条 重视数据备份,各计算机用户请及时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备份,最好能每周对自己的数据进行一次软盘(或者优盘)备份和一次硬盘备份。严禁将重要数据、文档存放在系统盘(如C盘)、系统桌面。
第二十五条 同一台计算机若有多个用户使用,各计算机用户请把自己的文件存放到自己的子目录下,自己操作自己的子目录,尽量不要改动他人的子目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网络里的各种数据及报表应严格控制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