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规章制度(汇总15篇)
[]诊所规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诊所规章制度1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不构成犯罪。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护理实践中被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免失误而制定的,在诊疗操作和护理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医疗伤亡结果之形成不同于一般加害事件之处在于。后者是加害行为本身直接引起人体机体损伤,而前者则多是由于医疗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病情发展而导致病情恶化而引起伤残或死亡,或者是医疗措施对人体侵害直接引起病人伤亡,或者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加重了病情,促使病人伤亡,可见医疗伤亡结果的出现既同原患疾病有关,又同医疗行为有关。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的实际作用可以是四种,即有效、无效、反效、直接破坏人体。据此,可以把医疗伤亡形成机制分为四种:
(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情有效,但是效用不足而最终因病情发展引起病人伤残或死亡,如抢救农药中毒病人时使用的解毒剂数量不足致使病人死亡;
(2)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没起到任何作用而由于病情发展引起伤残、死亡,这包括医方违章不作为和无效作为两种情形;
(3)违章医疗行为同治疗需要背道而驰从而加剧病情引起病人伤亡,如用反药等;
(4)违章医疗行为本身直接破坏人体而直接引起伤亡或同原患伤病相互迭加共同导致病人伤亡,如手术时操作粗心误伤大血管等等。
这四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均与病人伤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社会一般观念观察,上述后两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联系容易为人们注意,而在上述前两种情形中,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起到一定治疗作用或者至少没有起反作用,因而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关系易被忽视。这是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医疗伤亡结果之出现大多数同违章医疗行为有关,又与病情本身有关,那么,应如何认定违章医疗行为对伤亡结果的原因力大小?这应看医疗行为之违章程度即违法性程度如何。只有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才能由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基于对医务工作特殊性及危险性的照顾而得出的结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二、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3、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区别关键在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失职行为还是技术失误。本法将医疗事故罪限定为责任事故,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事故,不构成犯罪。
(二)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罪的相似之处在于:
(1)两罪在主观方面均属过失犯罪。
(2)二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
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生产单位直接从事生产或指挥生产的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二者业务性质不同。
(2)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工矿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危及的是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罪发生于生产作业中,而本罪发生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三)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能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二罪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则是医务人员;
(2)客体不同。前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的内容不同。前罪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而本罪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
(4)客观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危害后果仅限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而前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员伤亡,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还可以是恶劣的政治影响。
(四)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
(4)客体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诊所规章制度2
1.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注射时作到每人一针一管,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紫外线灯消毒1小时。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8.准备抢救的`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9.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所规章制度3
1、诊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电房、空压机房、收费处、药房、财务科、库房、网络中心
2、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保卫科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4、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的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6、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所属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7、非消防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需执行登记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4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西安新城北医门诊部的管理工作,贯彻一流服务,一流质量宗旨,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风气,促进门诊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严明工作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合方堂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改革创新。
2、严格遵守北医门诊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冬季上班时间上午8:30分—下午19:30分,夏季上班时间上午8:00分—20:00分,每周休息一天。门诊主任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如遇到天气等非人为因素而无法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3、上班应提前5—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准备。上岗时应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戴胸卡,做到衣着整洁,仪表庄重大方。
4、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岗位,如遇特殊情况无人接班时,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部门反映,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班离岗。
5、门诊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做好会议记录,保持会场安静,遵守会场纪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会前履行请假手续。
6、对患者及家属要关心同情、热情礼貌、语言文明,如遇纠纷,要冷静对待,处理要有理有节,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接诊病人时因接听电话等原因需要中断接诊或治疗,应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7、门诊各科应按时开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报告。
9、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做遵守制度、执行纪律的模范,员工要相互团结,相互协作,以遵纪为荣,违纪为耻,相互监督。
二、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三、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四、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六、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七、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
[]诊所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诊所的管理,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地方公共卫生事业的顺利实施,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个体诊所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严格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在标准化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卫生宣传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条个体诊所为社会服务机构,所有工作都必须以服务社会为目的,服务社会,回馈社会。
第二章诊所管理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当制定健全诊所管理制度,建立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等,确保各项管理工作不出现错误。
第五条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尊重生命,保护患者权益,保守医疗保密,严格执行诊疗常规,不得随意变更医嘱或增减药品等。
第六条个体诊所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使用,要选用有医疗注册资格证书的`医生,必要时经过专业培训和学习,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医疗卫生服务
第七条个体诊所应当及时、准确地为患者提供医疗诊断和治疗,确保患者健康。
第八条个体诊所要严格执行保健、防病方面的指导、宣传和医疗卫生服务。
第九条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个体诊所要及时转介到有资质医疗服务机构,保证患者得到充分治疗。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个体诊所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财务稳健和透明。
第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财务监管,防止违规处置财产的行为,防止资金被挪用,造成其他后果。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当规范日常的财务收支流程,加强对经营状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相关方案、形成相应机制,规范安全管理行为。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应当完善防火、防偷盗等安全保卫设施,加强对私人和医院财物的保护。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经过讨论通过,生效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个体诊所要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诊所规章制度6
一、诊所医务人员要求
1、上班必须准时,衣着要整齐干净。
2、对病人和蔼可亲,不怕脏累,与病人同忧同喜。
3、诊病必须认真,做到望闻问切。
4、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虚心学习,注意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做到对症下药。
5、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诊所要求
1、常用诊所器械要齐全。
2、诊室要干净,空气保持新鲜。
3、器械要消毒,严格摆设整齐,用物及时消毒放回原处。
三、病房要求
1、病房要宽敞明亮,空气新鲜,温度、湿度要适中。
2、病床的被、褥、枕头、床单要干净整洁。
3、普通病变和传染病必须隔离。
4、病房不得吸烟、喧哗,护理人员不得离开,医务人员要随时看望、询问病人。
四、药房要求
1、药房必须保持干净,阴凉干燥,空气新鲜。
2、所购药物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药。
3、售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4、药物必须摆设整齐,明码标价。
5、过期、蛀虫、变质的药物不得出售。
[]诊所规章制度7
患者岳某突发胸前不适、恶心,随后出现呕吐、头胀、大汗、喘憋,其家属紧急呼叫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于21:50到达,医生在救护车上进行了心电图检查,诊断为心肌梗死并给予输液治疗。22:30救护车将患者送到S医院,120医生对S医院接诊的护士进行了口头交待,并将患者的心电图结果交给护士,之后就离开了医院。S医院急诊科医生22:50开始检查患者并做记录,由于120医生没有向S医院医生直接交接,且S医院护士将患者心电图随手丢弃,S医院医生重新为患者进行各项检查,最后考虑患者颅脑梗死并给予输液治疗。患者在23:50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0:30宣告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和急救中心存在如下过错:
①120医生没有与S医院医生进行交接,且口头交接不清楚;
②S医院医生没有直接接诊患者,未了解院前诊断和抢救过程,随意丢弃患者重要检查资料,延误了正确诊断时间;
③S医院医生对患者主要症状和体征重视不够,没有考虑患者心脏疾病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监护措施,延误了正确抢救治疗时机。
为此,家属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急救中心及S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鉴定结论
急救中心、S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对患者岳某病情的交接工作不够有效。S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缺陷,S医院应负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
根据鉴定结论,被告S医院对原告的损害结果负次要责任,应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急救中心医生接诊后,根据患者的发病症状和表现,已经判断出心肌梗死的可能性很大,并采取了有效的院前治疗措施。但是,急救车到达医院后,急救中心的医生没有将这一情况交代给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而只是向一名护士做了说明,而且不能确定此护士是否就是当时急诊科的值班护士,这名护士也没有将情况向急诊医生进行详细交待。同时,S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没有主动向急救中心的随车医生询问患者情况,而是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重新安排检查,不但没有查出发病的.真实原因,还耽误了有效的抢救时间。从尸检结果和鉴定结论来看,如果急救中心的院前诊疗行为能够与医院急诊科诊疗行为进行有效衔接,医院继续按照心肌梗死进行后续检查和治疗,患者死亡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这才是医疗急救的意义所在。
关于接诊医院医疗急救与120院前急救的有效衔接问题,现有法律文件只做了原则性指导,没有具体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如《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第九条规定:“急诊科医疗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这一问题提及也是非常有限,如《北京120急救网络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章管理制度中第三节第六条规定:“出诊医师将患者送达医院后,必须向接诊医院医师交代病情及诊疗情况。”该规章制度中只规定了急救中心交代病情的对象,没有规定交代方式,且仅属于医院内部规定,不具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力。而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章制度中对这一衔接问题没有任何规定,也不要求医生主动向急救医生了解患者病情。法律法规的缺位,规章制度不完善都亟须改善。
[]诊所规章制度8
一、个体诊所管理办法
个体诊所的管理办法应当遵循有关规定。个体诊所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除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外,个体诊所也应当遵守行业标准和规范,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收费管理等等各方面。管理办法应当包括:诊所的工作制度;诊所的人员管理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医疗事故处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个体医生从业管理
个体医生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认证的医生资格证书执业,遵循行业准则和规范的要求,履行好诊所的职能和责任,同时遵守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个体医生应当建立详尽的案例记录,以及健康档案,使之保密并妥善保管。此外,个体医生应该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己的医疗技能和管理水平。
三、个体诊所服务质量问题
个体诊所的服务质量问题,始终是非常重要的话题,它是关乎医患民生的核心领域。在规章制度的约束下,诊所应该依据不同患者的实际状况,进行全方位的诊治服务,与患者建立良好的良性互动关系,在服务过程中,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同时,诊所应该建立科学的诊疗标准和规范,选择先进的医疗设备,避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增强患者的.治疗信心和安全感。
四、患者的知情权问题
在医生与患者之间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是非常重要的。个体诊所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的、透明的讲解,使其了解自己的病情及治疗方案,使患者有机会获取到正确地的医疗服务。
总之,个体诊所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生的行医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投资者和从业人员应该从政策法规的角度出发,制定规章制度,促进个体诊所的规范发展,维护医患权益的平衡,为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诊所规章制度9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需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忱、爱惜。
3、亲热视察注射后的状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刚好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刚好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育。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0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使用门诊日志,有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用品消毒、灭菌记录,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3、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4、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5、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口腔诊所的管理,提高诊所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口腔诊所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原则,依靠科学技术,配合先进设备和管理手段,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凡在该诊所就诊和工作的人员,都应该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四条口腔诊所内应有完善的防灾设施,消防设施应当齐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五条诊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制定针对员工的培训计划,教育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对于新加入诊所的员工,应当在入职前进行防灾安全及爆炸防范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诊所对所有投诉和处理急救情况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七条所有口腔诊所医疗器械应购自正规机构,并应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准确和安全的使用状况。
第三章服务质量
第八条诊所应制定薪酬体系,吸引高素质医生和员工,提高整个诊所的医疗水平。
第九条诊所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来访者隐私,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十条诊所应制定患者服务标准,对患者接待、挂号、诊断、治疗、缴费等各个环节提供优质、安全、快捷的服务。
第十一条所有医疗设施和用品应保持清洁、整洁、敞亮,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十二条诊所应该建立和完善领取药物和医疗用品的管理体系。
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口腔诊所员工应该履行执业医师的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四条员工在从事医疗工作时,应该遵循医学伦理和道德原则,严格遵守医疗诊断和治疗程序,不得侵犯患者利益。
第十五条口腔诊所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虚假宣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第十六条员工在处理患者产生的投诉或纠纷时,应该尽快解决,并且应该保持诚信和公正。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口腔诊所员工应该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的'要求行事,并应严格按照办事流程操作。
第十八条员工需按照发生流程及时上报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性。
第十九条口腔诊所员工需保护诊所的公共或个人财产,身负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口腔诊所规章制度属于诊所的基础性文档,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二十一条凡在口腔诊所工作和就诊的人员,应认真遵守以上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和应对突发情况。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范本模板,当诊所的员工和患者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时,诊所的安全和治疗水平将会有所提高,患者会得到更好的服务。因此,每个诊所都应该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其特点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维护个体诊所的秩序和利益,本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个体诊所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或者许可的合法类似于医疗机构的机构,行医者利用自己的技术和知识,给病人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的行为。个体诊所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卫生医疗服务,提供安全、高质量、规范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个体诊所的管理应当以病人的健康和安全为中心,依照“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当按照标准化的管理要求,规范内部管理,保证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加强安全防范,控制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个体诊所应当以服务进社区、服务百姓为宗旨,在牢记服务病人和服务社会的使命中,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型的诊疗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回馈社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个体诊所设立管理机构,规定管理机构的职权和工作职责。管理机构为个体诊所的决策机构,承担着诊所的总体策划、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管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或者聘任,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七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应当由业务水平高、道德水平好、富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组成,设主任一人,分管临床和管理事务分别由副主任负责。
第八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职责:
(一)制定本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二)制定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组织实施。
(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诊所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开展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遵守相关的执业规范、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诊所的各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汇报诊所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个体诊所应当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卫生医疗服务。个体诊所应当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接诊制度:规定医生、护士应当按照诊所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进行接诊工作,除非情况紧急,否则不得擅自接诊。
(二)病历记录制度:规定医生必须认真填写病历记录,完整记录病情、诊断、治疗和预后等相关信息。
(三)医疗服务标准制度:规定医疗服务项目、方式、流程、标准和规范。
(四)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个体诊所的安全管理措施、防范措施、应急设备和职责分工等。
(五)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质量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药品、器械等使用质量的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卫生管理的规范等。
(六)纪律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诊所的规章制度,明确违法违规后果和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个体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标准,保证其行医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医疗人员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应当符合诊所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于与公共利益有关的行为,应当以社会责任、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为主导,保证产品质量、保证生命安全、传递正能量。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物质设备,包括诊疗设备、药品和器械等。设备管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保养管理。储存药品、器械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使用质量。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接诊、诊治、取药和办理进口手续等方面均要建立档案,保证诊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患者反馈制度,对于患者的反馈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医疗质量评价,组织评审医疗技术、服务质量的评价,召开评审会议,讨论和解决医疗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医疗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从医疗过程中发现和解决各类风险,保证医疗安全。对于对诊所安全造成威胁的已知或者潜在的医疗事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应当开展医疗安全管理专项监测工作,发现医疗事故可疑事件,及时进行调查,进行处理和上报,负责发布和宣传医疗事件风险预警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程由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制定,必须经过管理机构审议、通过、实施。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负责诊所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对违反本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不同情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解释权归个体诊所管理机构所有。针对个体诊所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及时修改完善本规定。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诊所规章制度13
一、日常值班制度
1、诊所值班实行轮流制,应减少与学校课程的冲突。
2、值班采取一周五日制,每天值班时间为8:30--11:30,14:30--17:00,冬夏时间可依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3、值班同学每组应为3至4人,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遇有请假等情况应事先告知以便管理人员酌情安排调整。
4、值班同学职责:
(1)按时值班,并进行签到。
(2)着装整洁,并佩带诊所标志,监守岗位。
(3)按时打扫诊所办公室、接待室卫生。
(4)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并依相关规定完成咨询接待等工作。
(5)维护正常的值班秩序。
5、档案室中午12﹕00,下午17:00关闭,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应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二、接案与代理制度
(一)接案部分:
1、当事人电话咨询的,应当及时在电话咨询表上作好记录,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答复。
2、当事人来访的,接待人员应做到热情大方地予以接待,态度真诚,平等对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接待过程中首先应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制作好格式化的谈话笔录,接待人员和当事人应签名。
3、来信咨询的,如有指定收信人的,由被指定的收信人回复;没有指定的,由诊所老师统一安排回信,最后制作接案表。
4、网络咨询由网络组的同学负责回复。
以上咨询,来访的均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咨询资料存档。
(二)代理部分:
1、对于来电、来人咨询中需要代理的,由接待的同学负责,以免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失误;或由诊所老师指定由哪位学生负责。代理案件须与当事人签定授权。
2、接案同学应自行组成小组,提前制作计划,先进行小组互相讨论,形成初步的意见,后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
3、出庭的由小组成员出1-2人,其余小组成员均需到庭。
4、所接案件一般要求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较为明确,案件范围以六安市为主,若超过六安市范围的,须报请指导老师批准。
5、诊所学生可以帮助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起草起诉书、答辩状、赡养协议、遗嘱、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法律文书,草拟法律文书应留复印件存档。
6、司法个案援助对象为特定的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民工、贫困的下岗职工。
7、调查取证应由两人以上,超出六安市范围的应由老师批准。
(三)结案部分
1、完成委托代理的案件应及时结案,并存档。包括存入档案袋和电脑中。
2、接案时所收的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整理,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3、调解案中应约当事人在场,告知结案理由,并填写结案表。
4、诊所学生应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外不能谈及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任何问题。
5、对于部分不适于诊所办理的案件可进行适当的分流。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诊所同学应本着负责的态度,节约诊所资金。
2、诊所设立三人组成的财务小组,对每笔支出明细登记,定期向成员公布,定期向负责人汇报。
3、财务组三人分工合作,互相监督,一人记帐,一人收管报销票据,一人出纳现金,保证及时为同学办理报销手续。
4、外出办案所花费用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报销范围为:外出办案的车费、文件复印费、电话费、咨询回复函邮寄费、误餐补助费及宣传所需费用等。
5、诊所人员将报销的单据背书写明详细用途,并经老师签字方可付款。
6、到外地办案所需费用按学校差旅费标准执行。
7、诊所购置财产需登记,领用时填表领取,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1、日常内务管理主要是对诊所信息、档案兼材料、办公用品以及安全、卫生、办公、上课秩序等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
2、信息应保持公开和通畅;实现资源共享,但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除外。
3、诊所日常事务实行小组负责制,每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值班老师对各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利,违反规定的可按相关制度处理。
4、图书不得随便外借,对其使用应限于办公室和接待室。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点,丢失图书应原价赔偿,用完后应放回原处。
5、计算机及打印机应该用于诊所事务。操作计算机、打印机应依程序进行。存入计算机资料应依相关要求进行,禁止存入非诊所事务信息。
6、电话应保证用于诊所相关事务,严格禁止用于私人事务。
7、各类档案材料应按规定存放,不得随便放置。保持良好值班秩序。
8、诊所卫生应由各值班小组具体负责。专用教室应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打扫。
9、在值班过程中以及值班后,应检查室内设备,确保其完好、不丢失。离开时应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保证安全无误。
10、诊所同学的学习情况,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并依此为每期学员制作相关档案。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能够积极圆满地完成案件代理的,给予适当奖励。
2、热情接待当事人,经常得到当事人好评的,给予表扬。
3、值班、上课、接待当事人以及代理案件表现出色的,除物质奖励外,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二)惩罚制度:
1、无故旷工、旷课以及实践活动的,责令公开检讨。
2、值班、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警告。
3、私自外出调查者,给予通报批评。
4、损坏、丢失诊所财物,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赔偿。
5、私自代理案件,责令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给诊所带来不良影响者,取消诊所成员资格。
六、监督指导制度
(一)监督制度
1、监督小组是诊所的常设机构,其产生及运作如下:
小组由三名学生组成,任期为一学期,不得连任。
小组成员产生办法如下:申请(书面稿),经过初步审查后(由老师审查)递交其个人简历以及其监督计划,而后将在全体成员在场时接受大家质询;最后由诊所学生老师共同投票,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三名得票最高者当选。
小组实行集体负责制,一人一票,多数通过,但应由老师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
2、监督范围如下:
对所有已接收的案件的'代理、结案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查,但不得干涉其实体的处分。
监督小组有权对诊所的一些临时性机构实行审查,要求其出示进程计划等。
3、权利与义务:
权利如下:
(1)有权调阅任何一案的所有材料;
(2)有权要求任何一位成员表明自己的行为;
(3)有权要求诊所为其提供相应设备。
义务如下:
(1)有义务作好监督笔记及向师生汇报工作;
(2)有义务接受师生的批评与建议。
(二)指导制度
1、指导的范围是一切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或程序问题。
2、指导老师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如下:
(1)有权要求学生提供完整详细的办案计划;
(2)有权要求学生对一切比较复杂的案件不予代理或停止代理。
义务如下:
(1)有义务准时出席,不得推托,不得拒绝指导;
(2)有义务持续关注其指导案件。
[]诊所规章制度14
一、诊所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
二、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技术为宗旨,谦虚学习,互相帮助,注意沟通、友爱、团结、积极搞好诊疗工作。
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五、必须将《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六、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以请西医协助。救死扶伤,对于危重病人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抢救。
七、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写日期。
八、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九、常见病、慢性病可以运用中药、针灸、按摩、理疗或微创等方法综合治疗,努力提高治疗效果。
十、治疗未见患者,一概不得给病人开处方。
十一、为病人保守医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十二、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二、诊疗室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诊所规章制度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个体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机关、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步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作出明显标记,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上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的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地址及病人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擅改、剪贴、倒置,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诊所规章制度15
随着人们对健康关注的不断提高,中医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追捧。与此同时,个体中医诊所也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然而,随着中医应用的不断普及,为保障患者权益,规范个体中医诊所的管理成为一项必然的要求。因此,制定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的意义在于为患者明确治疗流程、维护治疗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诊所管理,从而优化医患关系,提高中医服务的质量。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定规章制度应付出注意的问题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广泛,应结合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首先应该明确医生的资质证书、办诊所的手续,其次是收费的通明制度和医生的'职业素养、责任等问题。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考虑到诊所发展的前景,分类明确医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立规范的医患关系。对于治疗过程和病例记录,应该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医疗质量,并完善客户档案,保持严格的医疗记录和保密制度。此外,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中也要关注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的问题,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应该由患者方便理解并便于执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方面:
1、诊所管理制度:即个体中医诊所的组织管理、人员配备、制度实施、工作流程和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2、医生工作制度:医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医生职业素养、诊疗操作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医生应急救援能力。
3、患者权益意识:明确客户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完善的收费通明制度,规范医患关系的行为准则。
4、信息保密制度:协商制定患者隐私保密协议,绝不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三、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的实施应该在组织架构、人员培训、技术进步、卫生条件改善、服务水平提高等方面进行深化和完善。医生应在规章制度下行使义务,各方面工作要棋盘清晰,责任划分明确,遵循诊所管理制度,在诊所的工作中发挥医生职业精神和专业能力;患者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尽己所能配合治疗;诊所也应加强技术研究,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做好医疗质量的监管。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让患者更好的了解个体中医诊所的治疗流程,维护患者的治疗权益,更好的规范医患关系,从而增强了治疗效果和保障了患者的健康权益,也有助于提高中医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形成良好的医疗治理机制。因此,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变得相当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