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11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控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1
1.0目的:
通过规范管理,使消防人员得到训练,提高对火灾的处置能力。
2.0适用范围:
宾馆对消防演练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卫主管负责策划及组织整个消防演练的过程。
3.2宾馆员工负责配合按本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
4.0规范本本
火灾指挥中心
4.1组织架构图:
通报联络组
内部消防队伍
疏散引导组
救护中心
工程支援组
4.2规范内容:
4.2.1.由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预案,组织实施演练,并作好记录。
4.2.2.平时的消防演习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不顶期、也不定时,不通知住客,实施前由保安部经理妥善规划。
4.2.3.扩大消防演习每年举办一次,选择在营业淡季,住客较少的季节实施,由保安部经理事先邀请当地消防对指导,通知住客配合疏散。
⊙演习约持续40分钟,事先准备约需1周时间。
⊙演习的.前三天须将书面说明用中、英文打印妥当后,放置于客房书桌上、枕头上。
⊙对三天内前来住宿登记的客人,须将印制妥当的说明书当面交付并予以说明。
⊙演练必须依照《消防知识培训管理规范》执行。
4.3假设情况:假设发生火灾的场地在餐厅、客房楼层、前厅、厨房、库房、办公区等重点防火区域。
4.4演习程序:
4.4.1成立火灾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应设在消防控制中心。
⊙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指挥任务,保卫部经理负责参谋,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在时,由保卫部经理负责指挥。
4.4.2选择适当地进行演习。
⊙容易引发火灾的场地。
⊙客人较少的场地。
4.4.3由指挥中心下达命令,通知各部门进入演练状态。
⊙通报联络小组接报警后马上通知各演练小组。顺序可颠倒、但不能遗漏,同时用消防广播通知客人不要慌张,依照宾馆工作人员的引导向安全地点疏散。
⊙宾馆内部消防队接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利用就近器材灭火,并将现场情况随时通知通报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由前台部门编制,如前厅部、客房部、餐饮部、娱乐部等,根据其责任区范围组织疏散引导组,在接到通报联络组的通知后,分别向在责任区的关键位置派出人员,用红色三角旗引导客人向安全地点疏散,并清点集中客人人数。
⊙工程支援组接火警通知后,实施支援。
A)将火警专用电梯送至一楼。
B)准备充分水源,查看水泵运行情况。
C)切断起火区域电源。
D)派人协助宾馆内部消防队灭火。
⊙救护中心的位置应设在一楼大堂的适当位置,用红十字旗标明此处位置,由医生携带氧气瓶和急救器材、准备担架、对伤员进行救治。
4.5演练结束后,立即集合各小组负责人,由演练总指挥主持总结会、核定奖惩。
4.5.1对演练工程中表现突出的小组及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4.5.2对演练过程中做得不好的要进行纠正,总结经验,适时提出改进意见。
4.5.3填写好《消防演练记录表》,并存入消防档案。
5.0相关文件:
《消防知识培训管理规范》
6.0相关记录
《消防演练计划表》
《消防演练记录表》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保障仪表及自控系统安全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煤制甲醇分公司仪器、仪表的管理。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计量仪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执行器、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化验分析仪器及其附属单元等。
二、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公司仪表及自控系统工作,指导各工艺车间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仪表及自控系统技术和管理水平。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职责
(1)负责贯彻上级部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组织制定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和审批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年度大修、更新及日常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故障分析和处理,制定
防范措施,提高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保障能力。
(4)掌握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对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工作的检查及考核,保证装置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完好。
(5)组织基建、技改、技措、安措、环措等项目中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选型、设计方案审查、签订技术协议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基础管理
1、应建立如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1)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巡检制度。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4)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交接班制度。
(5)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其他管理制度。
2、应建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档案,包括:(1)工程竣工资料(装置整套仪表及自动控制设计图纸等)。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购置技术协议。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供货商随机成套资料。
(4)装置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台账和档案资料。
(5)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维修作业规程。
(6)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及其附件检修校验单。
(7)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技术更新改造资料。
(8)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静密封点统计表。
(9)标准仪器鉴定证书和合格证。
(10)根据需要建立其它相关档案。
3、在仪表及自控系统设备拆除或投用前,必须进行风险识别,编制相关规程和事故预案,开展技术培训,确保人员和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安全。
四、运行与维护管理
1、根据装置特点,组织制订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职责、岗位巡检、维护保养及岗位交接班等制度。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及联锁保护回路切除与投用前,必须办理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同时进行风险识别,并按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编制安全预案,办理作业票后进行作业。
3、凡属自动调节回路,原则上投自动。
4、仪表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仪表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待满足仪表使用条件后,在工艺人员配合下启用仪表。
5、仪表检修及维护人员必须通过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岗位证上岗。
6、正常使用的过程仪表,随装置检修周期校验。使用中出现故障的过程仪表,必须及时处理。所有故障处理、校验须填写记录和校验单。
7、对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强制规定的过程仪表校验,按国家规定执行。
8、各类标准器具应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定期检定,超过检定期或未经检定的标准器具禁止使用。
9、计量仪表的管理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计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10、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及其附属单元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管理。
五、检修管理
1、组织编制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监督及项目验收体系。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要严格按照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进行,做好记录、填写校验单,并对仪表及自控系统联调和项目验收。
4、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结束后,做好检修总结及技术资料归档。
六、检测、控制仪表管理
1、检测、控制仪表指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
2、检测、控制仪表选型原则:
(1)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2)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和部门认可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选用的仪表需考虑防爆和防护等级要求。
(3)仪表选型应考虑使用单位的现状和发展规划,力争品牌相对统一,有利于备件管理和减少库存。
4、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装、使用和报废应符合国家规范。
5、根据工艺及当地冬季环境特点制定仪表保温、防冻、防凝管理制度。
七、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管理
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监控的自动控制系统,包括集散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机组控制系统、先进控制系统、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其他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等。
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资料主要包括:(1)系统硬件、软件手册。
(2)系统操作手册。
(3)系统组态手册及资料。
(4)系统维修手册。
(5)工厂测试报告。
(6)现场测试报告。
(7)自控系统的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和组态文件要备份光盘。
3、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选型原则应统筹兼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兼容。
4、依据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技术规格书,通过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选购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
5、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出厂前,组织工厂验收测试。
6、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安装、单调后必须进行系统联调,达到投用条件。
7、生产装置如需增减检测或控制回路,应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温度18-24℃变化率<3℃ /hr湿度40-80%变化率<6%/hr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齐全,机房要有防小动物措施。装置运行期间,机房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
9、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检修前、后软件必须双备份,并完好保存。
10、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运行指标:
(一)控制器负荷不高于50%
(二)I/o组件余量5-20%
(三)UPS断电后保持供电时间不低于30分钟
11、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无关的操作。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采用隔离措施,以防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
1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合理的储备。
八、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一)依据:《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仪表部分。
(二)联锁的使用管理:
1、在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运行时,所有设计规定的联锁点必须全部投用,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未经批准不得对联锁进行修改、增减、拆除或停用。联锁保护投用前必须进行联锁保护试验,并填写联锁试验记录。
2、各生产车间要加强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联锁的使用日常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3、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对各工艺生产装置联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
4、各车间技术管理人员要将保护连碎装置的使用和操作内容、要求编入岗位作业指导书以便岗位操作人员熟悉掌握。
5、联锁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联锁保护装置的检验周期与装置检修周期同步。有联锁保护的生产装置及设备在停车检修期间必须进行联锁检查,各车间或检修单位密切配合。
(三)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管理:
1、公司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的一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公司设备副经理负责设备的一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工艺的二级、三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
2、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发生故障时,联锁增加、修改、停用、注销,要填写《联锁投运、切除申请表》,车间在进行实施的同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如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车间必须制定临停应急措施,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决策处理。
3、各车间应对本车间各级联锁因素的投用或切除要做出相应风险评价,投用或切除联锁还应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案。
4、由各生产车间提出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联锁切除/投用或联锁变更的申请,经生产技术部组织审核、会签,实施前调度室对系统条件进行确认,生产车间填写《联锁投用、切除、变更工作票》,按票工作。一级联锁的切除和投用或变更,经生产技术部按联锁管理程序组织会审后即可执行。
5、紧急情况下的联锁切除/投用或联锁变更的工作程序,由当班调度和当日公司值班领导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公司相关部门、生产副经理汇报通过后执行。24小时内填写《联锁投用、切除申请表》及《联锁投运、切除、变更工作票》存档。
6、联锁的长期切除(指永久性切除或一个生产周期的切除或三天以上无法投用),由负责部门组织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会审后,填写统一的《联锁切除申请票》,经相关副经理批准,填《联锁投运、切除、变更工作票》后方可实施。
7、联锁系统设计修改、设定值变更,必须填写公司统一的《联锁、报警参数及方案变更申请表》上报审核及批准签字,填《联锁投运、切除、变更工作票》后方可实施。
九、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管理
1、根据化工装置防爆、可燃及有毒有害区域划分,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相应配备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
2、必须加强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使用和管理,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完好率、使用率都应达到100%。
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对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增减和投用前检查验收。生产技术部的设备(仪表)管理组负责日常管理。
4、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检定每年一次。
十、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1、在线分析仪表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在线分析检测、显示等作用的分析仪表。
2、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待测样品的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技术要求。
3、在线分析仪表的运维检修应按照检测、控制仪表的管理要求执行。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3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规范盐酸、硫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与盐酸、硫酸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二、盐酸、硫酸的理化性质
1.盐酸的理化性质
中文名称: 盐酸 英文名称: hydrochoric acid;chorohydric acid
别 名: 氢氯酸 分子式:hcl 分子量: 36.46 熔 点: -114.8℃ 沸点:-84.4℃
相对密度(水=1):1.20; 溶解性: 与水混溶,溶于碱液 稳定性: 稳定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危险标记:酸性腐蚀品 对环境的影响: 健康危害
对人体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2.硫酸的理化性质
中文名称:硫酸 英文名称:sulfuric acid 分子式:h2so4
分子量:98.08 熔点(℃):10.5 沸点(℃):330
相对密度(水=1):1.83 (空气=1):3.4 溶解性:与水混溶
外观与性状: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具有强氧化性、脱水性、强酸腐蚀性。
危险标记:酸性腐蚀品 对环境的影响: 健康危害
对人体危害: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烟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中而窒息死亡。误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致失明。
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三、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盐酸。
2.成立盐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2名专兼职盐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安全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4.管理人员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检,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5.安全人员每周组织检查1次,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采购
1.每次采购,均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携带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前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
2.必须在购用证明有效期内购买。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七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3.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持购用证明前往有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厂商或经营单位购买,不得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
5.仅限购用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五、储存
1.储存库房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必须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燃物分开存放,切记混储。储区必须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盐酸的储罐材质标识符合要求,严禁带缺陷使用。储罐必须分类存放,间距不小于1米。硫酸亦同。
3. 盐酸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硫酸亦同。
4.对易泄漏有害介质的管道及设备尽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气体的扩散,使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分析室设局部排风,加强排风排毒。装置排出废气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5. 盐酸必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硫酸亦同。
6. 使用部门(车间)必须开具《盐酸领用申请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盐酸。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盐酸送到使用部门(车间)。盐酸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盐酸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硫酸亦同。
7.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如盐酸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盐酸送回仓库。硫酸亦同。
8.由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送回的盐酸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盐酸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盐酸必须重新办理领用手续。硫酸亦同。
9.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必须立即报告并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操作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化自动化。
3.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作业工人必须配备耐酸碱橡皮手套、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护目眼镜,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远离易燃物可燃物,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
4.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必须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飞溅。
5.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6.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7.车间必须配备常用应急救护物品。
七、废液收集与废弃排放
1.废液必须单独收集于储罐,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2.盐酸废液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或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中。硫酸废液缓通入石灰溶液中,不断搅拌,中和至ph值6~9后用水冲入下水道。
3.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
八、应急预案
各环节相关人员接触盐酸、硫酸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避免发生事故。
(一)、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应急处理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严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严禁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二)、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医。
4.食入: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三)、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火灾可用砂土、干粉扑救。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橡胶耐酸碱手套,穿防护服。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呼吸道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服大量冷开水催吐。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4
一、组织机构:成立成都新闻宾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刘
副组长:陈
主要负责人:餐厅:刘
客娱:赵
监督组:徐
服务组:刘素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顾客,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餐厅、后厨、客娱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方式,同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餐厅、后厨、客娱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确定为餐厅、后厨、客娱的问题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顾客,解决善后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监督组每周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所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解决,确保顾客的安全。
4、服务组坚持卫生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如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宾馆若发现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宾馆有关领导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顾客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游客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机关报告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48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配合其它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5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xx)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
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
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
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
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
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
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6
为了设备设施检维修、检测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检维修可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二种:
1、计划检修包括设备大修、中修等有计划的维修。
2、非计划检修是因特殊情况(如管道泄漏、机器突然损坏等)而作出临时检修决定。有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事后检修等。
二、设备检修维修提出和实施
1、大修、中修计划由各岗位提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届时实施。
2、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和事后检修由车间主任提出和实施,并报安全科备案,以便监督,确保检修能顺利进行。
3、装置停车大修应参照《装置停开车管理制度》进行,必须做到事项
1)大修由生产部作为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实施,负责搞好项目落实,材料的准备,安全施工方案的确立及劳力的准备等工作。
2)大修时,做到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面向现场,分工负责,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特种设备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设备设施检修安全规则
1、加强检修工作小组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计划都应到安全、生产部门处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凡在厂区内需要动火、入罐、动土、高处作业、抽堵盲板、吊装作业等都应到安全科监督下进行。检修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aq3026-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并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4、检修传动设备或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拨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牌或上安全锁卡。
5、使用移动电器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6、安全科相关负责人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现场检修施工。
7、检修人员在检修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和安全科有关人员的指导,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施工方案及作业证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
8、在禁火区内施工,要严格执行禁火区内相关规定,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防止产生火花。
9、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岗位检修时,要经常与生产部联系,确保检修安全,一旦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先停止检修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0、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检查阀门的开关情况。
3)检修所用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搬走或拆除,保持现场整洁。
11、开车前,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检查确认维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证其安全可靠,仪表管线畅通。
12、生产岗位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必须将检修中变动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情况相互交接清楚。以免下一班操作人员误操作。
四、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管理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公司聚合车间设计高温高压化工生产装置,系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根据风险状况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包括排压阀门,泄压阀门等设施;
2、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检测报警设施,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的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
3、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4、仪表等安全设施的维护和送检:包括仪表等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要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对于监视和测量设备,各部门按照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台帐、维护、保存记录。
6、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7、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设备等必须进行定期委托有特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台帐。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7
第一条 瓦斯检查方面:
1、在检查过程中,瓦斯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若遇顶板可能发生冒落、支架严重变形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瓦斯员不得冒然进行检查,必须立即通知所属分工范围内带班长处理后,方可进行瓦斯检查。
2、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措施,停工的一头必须加强管理,按规定每次到停工头去检查瓦斯时,必须由带班长或指定专人到工作面进行其它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前必须向放炮员说明,联络好后方可进行通风瓦斯方面检查,以防放炮伤人。
第二条 通风方面:
1、在装卸物料时,一定要稳拿稳放,无关人员不得在跟前逗留,更不得起哄,以防碰伤人。
2、井下推箱,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平巷推箱前后要保持一定距离(20m),以防被煤箱碰撞。近水平巷推箱由高处到低处时,必须保证高处至低处无人,且有安全可靠的控制速度措施,方可推箱。运输大巷不许人员推箱。
3、严禁无证人员开动绞车,运送物料。
4、绞车司机必须持有绞车司机资格证书,保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具体操作必须按照绞车工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砌筑密闭必须在有可靠的.支护条件下进行,支护条件不好必须首先维护,然后进行其它工作。
6、搬迁物料时,必须抓紧抓牢,以防自己碰伤自己,往下放时,一定要观察地形及周围人员情况,选择合适地点下放。
7、破碹时,一定要选择有利地形,站稳脚根,集中精力,大锤与手把一定要打紧打牢,以防大锤飞出伤人。
8、破碹时,无关人员严禁在跟前逗留,更不得起哄打闹,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观察顶板情况,以防活石砸伤人员。
9、如有活石必须立即处理,然后再进行破碹。
10、运送物料严禁皮带运送。
11、巷道冲洗时不得冲洗巷道中的电器设备,架空线等,以防漏电伤人。
12、开风门工,一定要站在有安全距离的一侧,以防煤箱跳道挤伤人员,更不得爬箱、站箱,煤箱过后,立即关闭风门。
13、各有关人员,出入井严禁爬箱乘坐皮带。
14、入井携带工具时,要前后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横冲直撞,以防碰伤人员及触及架空线,电机车等发生意外。
15、在井下跨越皮带时,必须选择有过桥的地方通过,如无过桥时,必须先停皮带,然后选择顶板支架牢固的地方,两脚站稳,两手抓牢支架梁稳快跨过皮带。
16、在陡坡上行走或运送物料时,前后保持一定距离,即:前一人上去后一人再上,以防滑石滚下发生意外。
17、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职工入井手册》,以及有关的矿规、矿纪等。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8
通过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风险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适用范围:
通过正常招采程序进入我院的医疗设备(含科研、教学)、配件。
医疗器械使用安全风险管理是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价、控制和检测工作的管理方针、程序及其实践发系统运用。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自20xx年6月1日实施;
2、《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自20xx年5月4日实施;
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自20xx年2月1日实施;
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与流程”。
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的危险因素,如放射线、电离辐射、磁场。
2、昏迷、麻醉状态或卧床病人,尤其老人、儿童、残疾人,对危害无法采取正常反应。
3、作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响人体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医疗器械绝缘程度下降,保护接地措施不当等因素造成的'电气安全隐患。
5、多种医疗器械连接使用,可能产生更大的安全隐患。
6、不同医疗器械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产生的安全隐患。
7、有源医疗器械通过皮肤或直接插入体内时,电气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环境如湿度、温度、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爆物质,使医疗器械在应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规进行设备有关数据检测,使电气、机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发现。
11、使用人员操作失误或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情况下变动医疗器械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造成的安全风险。
12、未重视生产厂家提示的适应证、禁忌证及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1、为防止医疗器械在使用中对病人和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危险标示:对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的通道与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2)状态标示:对X线机房、CT机房、直线加速器和SPECT等机房,当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通常设置红灯以示警告。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IEC60601-1-1988〔《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号修订标准0991-10制定了医用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该标准是医疗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必须达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医疗器械必须采用保护接地,配电方式为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母线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大型医疗设备如CT机、MRI、DSA、直线加速器、SPECT等,应按设备安装说明书中接地电阻要求,设置专用接地保护。对有特殊要求的供电系统如心胸外科手术室,应采用1:1隔离变压器与专用接地线,隔离变压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国家对放射诊断、治疗设备,包括X线机、CT、DSA、核医学设备如SPECT、PET、PET-CT、γ计数仪,医用直线加速器、钻机,模拟定位机、x-刀和γ刀等,国家己有成熟的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主要的防护规范有两项,《GBW-3-80医用远距离γ射线治疗卫生防护规定》和《GBW-2-80医用治疗X线卫生防护规定》。
在采购医疗设备时,应选择通过电磁兼容性安全认证的医疗设备。在设备的安装布局中,应考虑医疗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与影响、在使用前应分析各种医疗设备的电磁兼容性问题,制定操作规程时应充分强调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
设备使用前对医护人员、操作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和工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型医疗设备培训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与该设备有关的国际、国家标准。
(3)科室所购置设备应具备说明书,并随机器放置。医学装备部按使用说明书,协助临床科室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内容如下:
①有关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保管人员、应用范围、开机前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操作人员要求等。
(5)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2)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操作与专人负责管理。
(4)使用人员应与工程技术人员合作,共同开发医疗设备的全部功能,做到物尽其用。
(5)为确保医疗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性能状态,并及时发现设备性能的变化,对大型医疗设备日常的质量控制,由使用科室医技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作稳定性检测,并进行评价。
(6)操作使用人员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要求对设备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根据《医疗设备三级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规范》及设备技术要求,医学装备部制定设备维保周期及内容,并定期对维护报告进行分析。
(8)医学装备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制度》,《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等对全院医学装备进行定期巡检及预防性维护,并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9)设备维修人员在维修医学装备后应进行相关的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并对检测内容进行登记,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继续使用。
(1)科室应将设备日常维护及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医学装备部。
(2)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医疗设备,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并立即通知医学装备部,可拨打63910296(外线)、2296(内线)或与设备责任人直接联系。
对培训记录、预防性维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计量管理及维修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评估数据作为下周期管理依据。针对数据分析原因,持续改进。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9
1、目的:
通过本制度的指定,确保宾馆的消防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宾馆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3、职责:
3.1.由保卫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由宾馆各部门及来宾馆施工单位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4、制度内容:
4.1.在宾馆和外单位因施工需动火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当天到保卫部填写《成都新闻宾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办理
《动火证》后时才能动火施工。
4.1.1.施工单位动火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动火完毕后必须清查现场。
4.1.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房、配电房、停车场、总机房、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决定方能动火(上一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工作。
4.2.主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
4.3.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煤气、汽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灯罩上烘烤,不准在房间内焚烧东西和点燃香烛。
4.4.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4.5.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布草间、仓库内不准吸烟。
4.6.装有复印机、传真机的部位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机器周围不准堆放可眼可燃物品。
4.7.本宾馆常住客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防条例》和《宾馆的消防管理规定》。
4.7.1.不准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房间使用,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7.2.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要放在烟灰缸内,不得与垃圾混放在一起。
4.8.物资仓库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4.8.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米,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公分距离。
4.8.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准使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点水壶等电器设备。
4.8.3.仓库的电源总开关要设在门口外,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线路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4.8.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必须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主管。
4.8.5.堆积时间较长(一年以上)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4.9.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等,必须注意防火安全,按操作规程使用。
4.9.1.不要往正在燃烧的'酒精炉添加酒精,备用的酒精存放量不得超过两天的实际用量。
4.9.2.使用液化气时,液化气瓶要正放,不能横放和倒放,使用前检查输气管是否完好、牢固、气瓶有否漏气、使用完毕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并有专人管理。
4.9.3.厨房厨师开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下班后要关牢气阀、熄灭火种。
4.9.4.每季度对抽油烟机及管罩清洗一次。
4.9.5.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
4.10.餐厅、美容美发在营业期间,各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4.11.各部位不准私自增加各种电器设备或乱拉乱接电线,需要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同意。
4.12.安装在可燃材料的天花板建筑物上的各种照明灯具,不准直接贴近可燃物,必须用阻燃材料进行隔热,防止积热发生火灾危险。
4.13.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必须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即使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实施管理。
4.14.外来单位的人员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保安部填写《外来单位施工申请表》办理出入宾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宾馆施工。
4.15.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参照《消防检查管理规范》)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宾馆消防管理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消防检查管理规范》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10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第三条、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第五条、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第六条、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第七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八条、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第九条、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第十一条、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第十二条、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第十四条、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十六条、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第十七条、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和安全,保证医疗活动准确有效,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计量质量管理、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过程中的改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设备科成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成员由设备科具有相应资质
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名单: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x
第四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按照质量控制目标负责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
(3)督导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标计划。
(4)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补充质控检查标准。
(5)定期检查如下内容:设备使用率,设备完好率,采购执行率;
档案管理达标率;验收差错率;调拨差错率;帐物相符率;配送差错率及劳动纪律。
(6)检查质控汇总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质控指导工作,定期听取汇报。
第五条根据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质量管理以及医疗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细则
第六条设备科对医疗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进行监督,对购入的医疗设备进行验证,对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及功能评估。
第七条对在用医疗设备与计量器具库存等进行管理,定期盘存,检查有无失效和淘汰产品,并进行处理;对医疗设备的入库、出库及报废进行管理。
第八条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维护工程师进行基本原理和维护技术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涉及设备器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不良事件的应按规定主动及时上报。
第九条设备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中出现的.故障及故障隐患应进行记录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彻底检查问题根源,经维修的设备,应进行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
第十条设备科制定年度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必要时需要进行校正和修复;对急救类的设备要重点巡视,保证急救设备完好,建立计量监管体系,根据计量法规相关规定对医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临床应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医疗设备综合风险评估表》将医疗设备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对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根据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安全监测,分析数据并总结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动,均须以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存档,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追溯。
第十四条定期通报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并定期将结果上报院领导。
四、管理目标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管理总体质量目标如下:
(1)严格采购制度、采购流程的执行率≥99%;
(2)档案管理、资质管理达标率≥95%;
(3)物品验收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4)医疗设备调拨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5)库房医疗设备账物相符率100%;
(6)大型医疗设备的开机保证率93%以上。
(7)中小型医疗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8)医疗设备强检完成率100%。
(9)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
(10)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不低于2次。
(11)医疗设备安全(不良)事件数目10例/年。
(12)医学工程人员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和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登记完成率≥95%、一级保养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万元以内普通设备一级保养每周1次。
(17)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设备维修后的质控
六、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使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人员,仅限于本实验室内熟悉该装置性能并能熟练操作的人员;质量检测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运行和关闭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应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随意移动,与之有关的质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